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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办理新生儿落户须知
〖发布日期:2008-07-25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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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证件:
一、合法生育后正常办理落户手续的应提交以下证件:
1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的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或《生育证》
2、医疗机构出据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3、凡出生不在本办事处上报而在本办事处办理落户手续的,要由出生上报单位出据出生上报信,须加盖所在街道计生办公章
二、违法生育办理落户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:
1、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材料
2、已出生上报的证明材料
3、医疗机构出据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办理程序:本人持以上证件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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